桂建計〔2009〕53號
各有關市、縣建委(建設局)、市政局,污垃辦:
為了解掌握全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以獎代補資金的使用情況,保證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的順利進行,為今后編制預算、監督檢查等工作提供依據,按照財政部《2009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以獎代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我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中央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評價中央專項資金對推動地方減排工作的促進作用。
(二)“十一五”規劃任務執行情況及經驗總結。
(三)中央專項資金落實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建議。
二、主要內容
(一)中央專項資金對地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影響(用數字和文字分析)
⒈ 對城鎮污水處理工作的推進作用。
⒉ 對地方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資金籌措及配套落實的促進作用。
⒊ 對地方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規劃編制、部門協調配合、污水處理收費運行機制、管理體制創新的促進作用,以及對地方財政部門參與政府投資管理的主動權、發言權的推動作用。
(二)項目對減排效果影響分析
⒈ 項目實施前后當地日污水處理量變化情況。分析比較項目實施前后污水收集能力、污水處理能力、污水處理量變化情況。
⒉ 項目實施前后主要污染物變化情況。分析化學需氧量(COD)、總磷、總氮、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減排情況。
(三)項目運行能力分析
⒈ 項目建成后對當地生活環境改善情況。
⒉ 項目建成能力、實際運行量、設計能力及污水排放量分析比較。
⒊ 中水回收利用情況。
⒋ 項目建成后不能正常運行的原因分析及對策。
⒌ 污水處理費的定價和征管情況,分析污水處理費征收困難的原因。
⒍ 建成項目的盈利能力,保本污水、垃圾處理費,中水價格分析,針對建成項目的虧損情況,分析虧損原因,提出或反饋當地解決問題的具體政策措施。
(四)項目建設的基本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⒈ “十一五”規劃目標完成情況:完成投資額、完成污水管網長度、新增污水處理能力及實際新增污水處理量。
⒉ 污水處理項目是否符合當地社會和經濟的發展要求,污水收、排管網是否健全、完善、聯通,城區污水是否能得到有效收集、處理。
⒊ 項目布局是否合理,設計是否經濟合理和達到環保要求。
⒋ 項目建設程序、建設管理方面的情況及問題。
⒌ 項目建設資金到位、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況及問題。
⒍ 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和中央專項資金管理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
⒎ 項目不能按計劃完工的原因及對策。
(五)填報績效評價報表
⒈ 2007-2009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專項資金項目資金到位及投資完成情況匯總表(附表1)
⒉ 2007-2009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專項資金項目建設前后城市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變化情況表(附表2)
三、有關要求
(一)有關數據(建設資金實際到位情況、投資完成數據情況等)按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累計發生額填報。
(二)請各有關市建委、市政局,污垃辦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市本級及所轄縣(市)范圍內有關單位認真填報“2007-2009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資金到位及投資完成情況匯總表”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專項資金項目建設前后城市污水收集處理及配套管網情況表”,具體表式請從廣西建設信息網(http://www.yytby.org.cn)“文件通知”欄目下載。
(三)請各市建委在2010年1月11日前將績效評價報告、項目情況匯總表統一匯總后以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我廳計財處。匯總表請統一使用Excel格式編輯。聯系人: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計財處劉佳、陸翔,聯系電話:0771-2260036(兼傳真),電子郵箱:gxjst jcc@163.com。
附件:⒈ 2007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以獎代補專
項資金項目績效考評工作報表說明
⒉ 2007-2009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專項資金項目資金到位及投資完成情況匯總表
⒊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專項資金項目建
設前后城市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變化情況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代)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以獎代補專項
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報表說明
一、2007-2009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資金到位及投資完成情況匯總表(附表1)
1、“中央專項資金”是指中央安排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
2、“批準情況”,均為經有關部門批準概算數填列。
3、“實際到位資金情況”均以到2009年12月31日的累計到位數填列。
4、“中央預算內基建及國債”是指國家發改委下達投資計劃的中央預算內基建及國債。
5、“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以到2009年12月31日的累計發生數填列。
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專項資金項目建設前后城市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變化情況表(附表2)
1、“現有污水排放總量”,反映截至2009年12月31日項目所在城市日均污水排放總量。
2、“原收集污水總量”,反映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前,項目所在城市污水收集總量。
3、“預計到十一五末污水排放總量”,反映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預計到十一五末的污水排放量,由現有排放量與十一五后期的增量之和。
4、“項目實施增加污水收集能力”,反映專項資金項目增加管網后所增加的污水收集能力。
5、“預計到十一五末收集總量占排放總量的比例”,是指“原收集污水總量”與“項目實施增加污水收集能力”之和占“預計到十一五末污水排放總量”的比例。
6、“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建成處理能力”與“原收集污水總量”、“原有污水處理量”之間的差距,反映本項目實施前所在城市管網不配套情況。
7、“截止到2009年底新增污水處理能力”,反映實施專項資金政策后,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新增污水處理能力。
8、“截止到2009年底實現COD削減量”,反映實施專項資金政策后,截止到2009年底COD削減量。
9、“項目全部完工預計新增污水處理能力”,反映整個項目實施對污水處理能力的影響。
10、“預計總的污水處理能力與污水排放量的差距”,反映項目所在城市原有污水處理能力加項目全部完工預計新增污水處理能力之和與現有污水排放總量之間的差額。
11、“十一五規劃需配套管網總長度”及分項,按國家批復規劃數填列;管網完成情況同口徑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