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吸引集聚優秀人才,推動北海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中共北海市委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拔一批市直部門單位副處級領導干部、市政府投融資平臺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市直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干部。
一、選拔職位及數量
(一)市直部門單位副處級領導職位(13個)
中共北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北海市商務局副局長、北海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北海市旅游局副局長、北海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北海市政府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北海日報社副總編輯、北海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廣西北海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廣西北海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北海市鐵山港(臨海)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北海職業學院副院長、北海市園林管理局局長各1名。
如因政府機構改革部門名稱變更,上述職位名稱相應變更。
(二)市政府投融資平臺企業經營管理者職位(3個)
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北海市路港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北海旅游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各1名。
(三)市直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職位(9個)
北海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北海市中醫院副院長、北海市電視臺副臺長、北海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副主任、北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副站長、北海市城市規劃設計院副院長、北海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北海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副站長)、北海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主任、北海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主任各1名。
二、選拔范圍和報名條件
全國各地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等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任職資格,并符合具體職位要求。
(一)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政策水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做出實績;具有較扎實的業務工作基礎,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真抓實干,敢于負責,銳意進取;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二)任職資格
1、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體職位另有規定除外)。
2、報考市直部門單位副處級領導職位和市政府投融資平臺企業經營管理者職位,須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具有與所報考職位相關的工作經歷2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即可報考。報考市直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職位,須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市直部門單位副處級領導職位,須任正科級(或參照正科級管理)職務1年或副科級(或參照副科級管理)職務4年以上,或現任副處級職務;報考市直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職位,須任副科級(或參照副科級管理)職務1年以上或現任正科級職務。企業人員報考市直部門單位副處級領導職位和市直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位,應當具備與所報考職位要求相當的任職經歷。報名資格主要按照企業的管理層次、規模大小及本人職級來比照確定。
報考市政府投融資平臺企業經營管理者職位,應具有大型企業中層副職或中型企業副職以上職務;或任大型企業三層正職、中型企業中層正職、小型企業正職1年以上;或任大型企業三層副職、中型企業中層副職、小型企業副職4年以上;或從事相關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正科級職務1年以上,或副科級職務4年以上任職經歷。
4、報考市直部門單位副處級領導職位和市政府投融資平臺企業經營管理者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市直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職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上述職位報名人員年齡可分別放寬3歲。
上述資格條件中,學歷、職務、年齡和任職年限均含本級或本數,年齡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8月30日。
(三)具體職位要求
1、市直部門副處級領導職位
中共北海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熟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掌握宏觀經濟理論、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的知識,有較強的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能力,有較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較強的綜合文稿撰寫能力;中共黨員。
北海市商務局副局長:商貿流通、國際經濟與貿易及相關專業,熟悉國家國內外貿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現代物流管理知識和工作業務,有從事商貿流通、外經外貿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對外交往能力。
北海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城市規劃或建筑學專業,具有城市規劃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國家注冊規劃師資格;熟悉國家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和管理政策法規,有城市規劃或建設管理工作經歷,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市旅游局副局長:旅游管理或經濟類相關專業,熟悉國家有關旅游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旅游項目管理或旅游市場營銷策劃業務,有旅游實踐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
北海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金融、財政及相關專業,熟悉國家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規,有金融、資本運作相關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業務開拓能力。
北海市政府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經濟管理類專業,熟悉和掌握政府決策咨詢研究工作規律,有較高的經濟理論和政策水平,有從事政府決策咨詢研究工作經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文字寫作和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日報社副總編輯:新聞、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具有編輯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新聞宣傳工作方針政策,掌握新聞作品各類題材采寫技能,有較強的重大報道選題策劃、語言文字表達和組織協調能力;中共黨員。
北海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經濟類或理工類專業,熟悉國家產業政策和和經貿政策,掌握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建設、保稅物流及項目建設等工作業務,有經濟綜合部門、開發園區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對外溝通能力。
廣西北海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經濟類或理工類專業,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掌握園區開發建設、土地規劃及項目建設相關業務知識,有從事經濟管理或招商引資工作的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廣西北海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投融資、金融財政及經濟類相關專業,熟悉國家經濟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和投融資業務,掌握銀行信貸、園區土地開發、資本運作等相關業務知識,有較豐富的信貸融資、園區經濟工作實踐經驗,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市鐵山港(臨海)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石油化工、港口管理及相關專業,熟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區域開放開發、重大產業發展、港口或開發區規劃建設及項目建設等業務及有關政策,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職業學院副院長:理工類專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高等職業教育工作及相關政策法規,具有高等院校教學或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一定的專業特長。
北海市園林管理局局長:園藝、園林規劃設計或城市規劃專業,熟悉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規,掌握與園林建設相關的城市規劃、市政管理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豐富的行政管理經驗。
2、市政府投融資平臺企業經營管理者職位
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投融資、金融財政或土木工程專業,熟悉國家經濟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和投融資業務,掌握城市建設、資本運作、現代企業管理等業務知識,有投資開發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職位任職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
北海市路港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投融資、金融財政或土木工程專業,熟悉國家經濟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和投融資、工程建設管理業務,掌握交通建設、資本運作、現代企業管理等業務知識,有投資開發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職位任職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
北海旅游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旅游管理或經濟類相關專業,熟悉旅游規劃及項目建設立項、投資、管理及現代企業管理知識,有旅游企業、旅游景區中層以上管理職位任職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對外交往能力。
3、市直事業單位正科級領導職位
北海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醫學類專業,具有醫療衛生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醫療衛生管理工作,有較豐富的臨床經驗和醫院科室、部門管理工作經驗,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市中醫院副院長:中醫學專業,具有中醫學臨床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醫療衛生管理工作,有較豐富的臨床經驗和醫院科室、部門管理工作經驗,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市電視臺副臺長:新聞傳播類及相關專業,熟悉新聞宣傳工作方針政策,政治敏感性強,掌握新聞報道、電視傳媒、網絡信息化及相關業務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中共黨員。
北海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副主任:土木工程、給排水、城市道路與橋梁及相關專業,具有建筑類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國家有關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具有較扎實的城市建設管理、建筑工程等相關專業理論基礎,有從事大中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經歷。
北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副站長:工民建、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具有建筑類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工程建設和質量監督檢測業務,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市城市規劃設計院副院長:城市規劃、建筑學專業,具有城市規劃、建筑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國家注冊規劃師資格;熟悉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政策法規,有扎實的城市規劃管理專業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北海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副站長):環境工程或化學專業,熟悉環境保護工作及相關法律法規,有從事環境保護及相關行業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環保研究、組織協調和項目實施能力。
北海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主任:具有經濟、工程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項目投資政策及規劃編制業務,掌握項目投資立項、項目評估、預決算等專業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北海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主任:審計、工程造價及相關專業,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或審計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國家審計、財經和政府投資工作政策法規,掌握項目投資立項、項目評估、預決算等方面專業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三、選拔的程序和要求
這次公開選拔工作按照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公示任命等程序進行。
(一)組織報名(2010年4月15日至5月31日)
凡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可直接到北海市面向全國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北海市公選辦)報名,也可以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廣西北海市面向全國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報名登記表可從廣西新聞網、廣西政府網、廣西人才網、北海政府網、北海人才網下載(網址分別為:http://www.gxnews.com.cn、http://www.gxzf.gov.cn、http://www.gxrc.com、http://www.beihai.gov.cn、http://www.bhrc.cn),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或單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任職文件,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和復印件各1份,交近期小兩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張。企業管理人員須提供所在企業性質、規模大小(以2009年底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包括企業年銷售額、資產總額和企業職工人數)或管理層次的說明材料。
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的,報名時不能提供報考材料原件的,須最遲于筆試開考前一天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到北海市公選辦接受審驗。逾期未接受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者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任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2010年4月15日至6月5日)
北海市公選辦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為確保選拔質量,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1︰8比例的職位一般不開考。對達不到規定考試比例的選拔職位,經征求本人同意后,由北海市公選辦進行適當調整。經調整仍然達不到考試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的報名人選可改報其他職位。
(三)筆試(2010年6月下旬)
筆試考點設在北海市,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以及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
(四)面試(2010年7月中旬)
根據應試者筆試成績,按照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此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地點設在北海市。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
(五)體檢(2010年7月中旬)
每個選拔職位按1︰4的比例,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此確定各職位入圍人選。北海市公選辦統一組織對入圍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因體檢原因出現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2010年7月中旬至7月下旬)
北海市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對各職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七)研究決定(2010年8月上旬)。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選拔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為確保選拔質量,經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任命(2010年8月上旬)。對擬任人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北海市公選辦統一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對公開選拔任職人選,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勝任現職的,免去試用職務,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另行安排工作。
未盡事項,請向北海市公選辦咨詢。
辦公地點:北海市和平路91號工會賓館2樓201、202房
聯系人:紀旭華、趙京鋒
郵政編碼:536000
聯系電話:0779-2080950、2080951
傳真號碼:0779-2022755
電子郵箱:gbk2027099@126.com
監督電話:0779-12380
本簡章由北海市公選辦負責解釋。
廣西北海市面向全國公開選拔
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