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1]54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
經研究,我廳定于2011年6月下旬組織開展第二季度全區建筑市場暨工程質量安全層級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為南寧市、崇左市、百色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貴港市、玉林市。每個市抽查1~3個縣。其他設區城市按本通知要求組織開展自查。
二、檢查內容
(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履職情況
1.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辦理工程報建報監、逐套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以及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監管情況;
2.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貫徹落實我廳《關于開展在建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的通知》的情況、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制度執行情況;
3.各地落實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40號)和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的情況。
(二)參建各方履職情況
1.執行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號)要求,開展在建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情況;
2. 執行我廳《關于實行全區建筑施工監理企業和工程檢測招標代理機構網上報送信息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1]13號)的情況,檢查在建工程項目管理人員與網上信息比對和現場到位履職情況;
3.公司和項目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三)對部分提出復查申請的監督機構進行驗證考核,考核新上崗的監督員。
三、檢查方式
采取隨機抽查和現場檢查的方式。重點抽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按本通知要求做好迎檢準備。具體包括各市開展自查情況的書面匯報材料、在建工程一覽表和其他迎檢資料;施工、監理企業準備好相關資料備查。
(二)現場檢查時,施工、監理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設計單位設計人員應在場接受檢查。
(三)檢查的具體時間、行程由各檢查小組另行通知。
(四)開展自查的設區城市,請于7月20日前將自查情況報送我廳建管處。
聯系電話及傳真:0771-2260138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