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設[2012]1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1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通知》(建辦市〔2011〕74號),2011年開始,全國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執行修訂后的《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制度》(以下簡稱《報表制度》),現就做好2011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年報和2012年統計季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報表的填報單位
根據《報表制度》的規定,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分為年報和季報,我區所有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及《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證書》的單位(以下簡稱有關單位),均須依法及時準確地填報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
二、統計報表的制作與報送方式
(一)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年報需同時報送電子數據和紙質報表,統計季報僅需報送電子數據。
因為我區上報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電子數據時,使用的是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的統計報表系統,所以,各有關單位須統一使用《建設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勘察設計企業版V5.0)》(以下簡稱《V5.0系統》)軟件報送年報、季報的電子數據及制作年報紙質報表。
(二)各有關單位制作好的年報紙質報表,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經有關人員簽名后,報送到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
年報和季報的電子數據用《V5.0系統》軟件的數據在線發送功能,通過互聯網直接上報。
(三)對于新獲得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尚未購買《V5.0系統》軟件的有關單位,請登錄北京建設信源資訊有限公司網站,下載《無軟件的企業年報填寫模板》,用該模板制作好統計年報、季報的紙質報表和電子數據盤,并按相應的時間要求,將紙質報表及電子數據光盤各1份報送送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由我廳代為上報。
在用模板填報的過程中,要認真按要求填報相關內容,不可修改模板中Excel表格的排版格式和電子數據格式,否則無法上報。
三、統計報表的報送期限
各有關單位必須按照《報表制度》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報送工作:
(一)2011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年報的上報期限為2012年2月28日之前。
(二)2012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季報的上報期限為每個統計季度結束之后的10個工作日以內。
四、其他事項
(一)工程勘察設計統計是勘察設計行業的基礎性工作,各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認真學習《報表制度》,并按照《報表制度》的要求,如實填報各項統計數據,要對本單位上報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漏報。
(二)今后《報表制度》如無變更,我廳將不再每年另行發文通知各有關單位報送年報和季報,各有關單位需按《報表制度》的有關要求,自覺地按時報送統計年報和季報。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11年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的通知》(建辦市〔2011〕74號)及《報表制度》我廳不再另行印發,請各有關單位自行登錄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下載學習。
(四)各市建委應督促轄區內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報送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報表,對于不報送或不按時報送統計報表的單位,我廳除將其名單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之外,還將按有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五)各有關單位在統計報表的制作、報送過程中如有問題或疑問,請及時與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聯系(聯系電話:0771-2260060,聯系人:黃克明)。
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