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廳《關于開展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五五”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的通知》(桂建法〔2011〕23號)精神,我廳決定表彰一批“五五”普法期間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現將符合條件的13個先進單位和33名先進個人名單進行公示(名單附后),公示期間為2012年3月5日至3月9日。如對以下擬表彰的單位和個人有異議,請向我廳政策法規處提出。
聯系人:鄧 冰、莫 毅,聯系電話:0771-2260065、2260067(傳真)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名單
先進單位名單(13個):
1、南寧市建設建筑管理監察支隊
2、南寧市城管局
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4、桂林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5、梧州市市政局
6、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7、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8、玉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9、右江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10、昭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1、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12、來賓市市政管理局
13、貴港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先進個人名單(33個):
1、蘭云杰(南寧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2、李益民(南寧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政策法規科科長)
3、曾勝芬(南寧市江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室主任)
4、陽舜英(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政策法規科科長)
5、曾岱譽(南寧市規劃管理局 人事科副主任科員)
6、伍進軍(南寧市園林管理局 辦公室主任)
7、吳曉寧(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法規科副科長)
8、鄧惟惟(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法制科科員)
9、徐強(桂林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 法規科科長)
10、劉琦(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法規科副科長)
11、孫蘇蕾(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工作人員)
12、盧運四(陽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黨委委員)
13、谷海洪(桂林市規劃局 局長)
14、楊穎(梧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法規科科長)
15、陳煒(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策 法規科工作人員)
16、潘品全(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法規科科長)
17、張永忠(東興市城建監察大隊 副大隊長)
18、韋茹蘭(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 科員)
19、沈小軍(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黨組書記)
20、姚明亮(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法制辦主任)
21、韋家杰(欽州市城建監察支隊 副支隊長)
22、黃海(玉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辦公室副主任)
23、牟少輝(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 法制科科長)
24、馬萬勝(平果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局長)
25、黃世東(賀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政策法規科科長)
26、黃建彪(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副局長)
27、彭堅(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政策法規科科長)
28、韋三星(來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人教法規科主任科員)
29、趙海明(崇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科員)
30、王日明(崇左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 副支隊長)
31、曾國科(賀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主任)
32、羅云(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法規稽核科科長)
33、陳文邦(欽州市市政管理局 法規監督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