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12〕18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二五”城市綠色照明規劃綱要的通知》(建城〔2011〕178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區城市綠色照明工作,現就加強城市照明規劃編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市照明規劃是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工作的重要基礎,是科學開展城市照明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依據。為做好我區“十二五”城市綠色照明工作,各地城市照明主管部門要盡快把城市照明規劃編制列入工作計劃,積極開展相關工作。
二、請各地城市照明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等相關部門,組織具有相關城市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編制或修編城市照明規劃,并按法定程序報批實施。城市照明規劃的內容應包括功能照明和景觀照明,符合國家相關城市照明規劃的要求,并有獨立的節能篇章。
三、設區市要求在2012年底前編制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已編制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的城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對不符合城市發展、不滿足節能環保要求的城市照明專項規劃進行及時修編。
四、縣級市要求在2013年6月30日前編制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
五、縣城要求在2013年年底前編制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
六、有條件的城市,在編制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的基礎上,應進一步開展編制城市照明詳細規劃。
七、已編制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的城市,請將規劃電子版報送我廳城建處。
聯 系 人: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建處李承慧
電 話:0771—2264309
傳 真:0771—2260050
電子郵箱:jstcjc8@163.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