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質〔2013〕2號
各有關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房屋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考核管理暫行辦法》(桂建質〔2006〕9號)的規定,我廳于2012年6月對86名申請新上崗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員進行了新上崗培訓及筆試,筆試結果82人筆試合格。第四季度我廳對筆試合格的82名新上崗監督人員進行了現場考核,5名新上崗監督員因不在崗不予考核;2名新上崗監督員工作年限不足不予考核。考核結果為:67名新上崗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現場考核合格,8名新上崗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現場考核不合格。
經研究決定,我廳將對57名考核合格且編制在監督機構或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新上崗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發放《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督員證》(名單詳見附件),對其余10名考核合格編制不在監督機構或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新上崗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名單詳見附件)發放《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督員證(臨時)》,有效期1年,待入編后由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向我廳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材料,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考核合格的新上崗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