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6號)精神,結合廣西實際情況,為做好2013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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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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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上午 |
09:00-11:30 |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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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物業經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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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8日上午 |
09:00-11:30 |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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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7:00 |
物業管理實務 |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國人部發〔2005〕95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按照《關于2010年舉行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9號)的規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級別3(免一科)的報考,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報考程序
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填報、現場資格審核和現場繳納報名考試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一)網上填報
1.填報時間。報考人員于2013年7月15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7月25日下午17∶00止統一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填報個人報考信息,并用A4紙打印《報名表》。
2.填報流程。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填寫《2013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傳一寸當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電子證件照片(寬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體操作按網上“照片上傳說明”進行。非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填寫《2013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在表中只能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考試科目進行一次性修改。
(二)現場資格審核
1.全區報考人員全部到南寧辦理現場資格審核,審核時間: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審核地點: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大廈一樓大廳廣西人事考試院業務服務窗口。
2.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
(1)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交《報名表》1份,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1份(樣式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現場核驗后退回)。
(2)首次報考符合免試2個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擔任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續考人員須提供《報名表》1份及往年的準考證,若不能提供則按首次報考提供材料。
3.報考人所提供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上,均需加蓋工作單位的公章方為有效。
4.請報考人員將報考材料交給本人所在工作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在《報名表》的相應欄目內簽署審查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現場繳納報名考試費
1.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在資格審核現場繳納報名考試費。現場收費工作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
2.繳費時間。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3.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廣西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桂價費字〔2009〕304號)的規定收取,即每人每科70元。考試費用請在辦理資格審查確認手續時一次交清。
(四)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再受理補報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13年8月31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9月8日下午14∶30止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五、試題類型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設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客觀題)、物業經營管理(客觀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主客觀混合)和物業管理實務(主客觀混合)4個科目。
六、參加考試及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考時,考試用具只能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三)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四)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應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七、考場設置
本次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場設在南寧,全區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寧應考。
八、成績管理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分為考全科、免二科2個級別。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九、成績查詢與證書辦理
(一)考試結束三個月后考生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或通過撥打中國電信號碼百事通電話(114服務熱線或118114服務熱線)語音查詢自己的成績,不收取信息費。咨詢電話:0771-5505211。
(二)證書辦理具體時間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職業資格查詢”專欄公布為準。辦理地點:南寧市怡賓路6號(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771-5595807。
十、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5505211(廣西人事考試院考務部)
附件:1.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文件摘選)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3年7月10日
附件1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國人部發〔2005〕95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摘要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