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要求,對于企業原資質證書中的資質項存在承包工程范圍限制的,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限制范圍)二級”,請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和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桂建政務﹝2015﹞41號)要求,告知企業直接向我廳政務服務中心提交簡單換證申請材料(受理地點:南寧市怡賓路6號,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住房城鄉建設廳窗口),受理時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換發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桂建管〔2016〕40號)作廢。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