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規園〔2017〕43號
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賀州市、鹿寨縣、陽朔縣、靈川縣、興安縣、恭城瑤族自治縣、灌陽縣、靈山縣、昭平縣、富川瑤族自治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文化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以下簡稱“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以下簡稱“名鎮名村”)保護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決定開展名城和名鎮名村保護工作評估檢查。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關于開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評估檢查的通知》(建規〔2017〕221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據《通知》中的重點評估檢查內容,請你們對本地區的名城和名鎮名村組織開展自評自查,并認真撰寫評估自查報告,填寫《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評估基礎數據表》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基礎數據表》(詳見《通知》附件2、3),并確定一名聯絡員,于2017年11月7日前將自查報告、數據表和聯絡員名單一并報送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規劃處和自治區文化廳文保處,以便及時匯總上報。
二、根據《通知》安排,請你們做好迎檢的相關準備工作。檢查計劃于2017年11月12—17日開展,具體時間及線路安排另行通知。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人:梁艷華、吳劍,聯系電話:0771—2260046,傳真:0771—2260049,電子郵箱:gxghc@163.com;
自治區文化廳聯系人:吳兵,聯系電話:0771—5626764,傳真:0771—5626764,電子郵箱:a5626764@163.com。
附件:⒈ 廣西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名單
⒉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于開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評估檢查的通知(建規〔2017〕22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文 化 廳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