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規園字[2004]44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園林主管局、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我區大部分園林綠化企業都能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時辦理年審,開展各項業務活動,有效促進了我區城市建設和經濟的發展,改善了我區城鎮人居環境質量。根據建設部《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和我廳《關于完善和規范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的通知》(桂建規園字〔2004〕23號)第三條第(四)點的規定,廣西南寧萬景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編號為GY20013)和桂林市園林綠化工程公司(編號為GY20016)因累計兩年未參加年審,現取消這兩家企業城市園林綠化施工資質。
各園林綠化企業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各級城市園林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開展各項業務活動。各二級城市園林綠化企業必須在每年的3至5月持相關材料到我廳辦理資質年審業務。
特此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