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19]5號
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于南寧職業技術學院桂港現代職業教育發展中心工程材料價格調差的函收悉。根據該工程協調會上建設各方的意見及提供的有關資料,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因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材料變化是否調整問題。根據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11.1約定,市場價格波動可調整合同價格,調整方式為“除合同約定可以調整的主要材料外,材料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價格變化因素而變動……”,且在合同專用條款12.1第(三)點明確了“本工程可以調整的主要材料:砂、石、水泥、鋼筋、混凝土、電線、電纜、鋁合金窗”,故該工程的砂、石、水泥、鋼筋、混凝土、電線、電纜、鋁合金窗發生市場價格波動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格,其他材料不調整。
二、材料價格風險幅度問題。該工程施工合同中未約定材料價格變化幅度,可參照《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9.8.2條規定執行。
廣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