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19]8號
廣西建工集團建筑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富士康南寧科技園一期B廠區大門、圍墻工程結算問題的函收悉。根據工程建設各方在協調會上反映的意見及有關資料,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建安勞保費(包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包含在社會保險費中,是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規費,是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組成部分。發包人和承包人須按照有關費用定額計取,不得調整。
該工程在竣工結算時,按建設工程有關費用定額計取的建安勞保費與建設單位向建安勞保機構繳納的建安勞保費之間的差額應列入建筑安裝工程結算價款中結算。
廣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