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處理字〔2019〕22號
福建九翔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經查,2018年11月7日,你公司在龍州縣恒力中華城二期工程10#樓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龍州縣人民政府《關于龍州縣恒力中華城二期工程10#樓工地“11.7”高處墜落事故調查結案的批復》(龍政函〔2019〕12號),認定你公司存在以下行為:
一、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沒有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二、從業人員在高處作業時未按要求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旁站監督,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我廳已于2019年7月3日向你公司發出《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桂建處理告字〔2019〕46號),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要求。
我廳將告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作出決定之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第六項和第六十七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理:
暫停你公司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承攬新的工程業務30日,時間自2019年8月1日起計算。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理決定的執行。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1室。
聯系人及電話:鄧煥德,0771-2260138。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