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1〕7號
南寧嘉通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建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你們關于綠港科創產業園工程一期結算問題的函收悉。根據該工程建設各方在協調會上反映的情況及有關資料,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挖基坑土方和溝槽土方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調整問題。該工程招標工程量清單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相應項目的特征描述為“……,3.棄土運距:自考慮;4.含挖土、裝車、外運、消納場費”,施工過程中基坑和溝槽的土方挖運至二期空地堆放,留作一期回填使用。根據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12.3.1(三)“土方取土相關費用、棄土相關費用、運距施工單位自行考慮,費用已包括在工程總造價中,結算不在進行調整”的約定,實際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土方運輸而未發生土方棄置,運距不作調整,但應從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扣除相應的消納場費。
二、安全文明施工費取費問題。根據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3條、12.3.1⑧條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GB 50500-2013)》第3.1.5、4.1.2強制性條文的規定,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應參照《關于明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區域劃分的通知》(桂造價﹝2019﹞32號)文的要求按市區取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