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設字[2004]95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各有關施工圖審查機構:
根據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4號)的要求,我廳開展了全區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的重新認定工作。經審查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申報材料,有20個單位的22項申請符合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的一類或二類標準,同時有446人符合相應的施工圖審查人員資格標準,現一并予以公布(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根據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審查已轉變管理方式,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再對施工圖審查進行委托和審查結論的批準。
二、建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審查機構進行施工圖審查,但審查機構不得與所審查項目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三、 原有的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含建設部頒發的甲級資質及我廳頒發的乙、丙級資質)至2004年12月31日全部廢止,除本次獲得資質認定的審查機構外,其他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得從事施工圖審查工作。
四、 原有的施工圖審查人員資格至2004年12月31日全部廢止,除本次獲得資格認定的審查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在施工圖審查合格書上簽字。
五、 請獲得本次資質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于2005年1月10日至15日到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領取資質證書,審查機構在領取資質證書時須將原持有的資質證書交還。
六、 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本行政區域內目前尚未獲得重新認定的原審查機構資質證書收回并交至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