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6〕57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房產局、市政(市容)局、規劃局、園林局:
現將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6年建設系統汛期安全生產與綜合防災工作要點>的通知》(建辦質[2006]46號,以下簡稱《要點》)轉發給你們,并根據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落實。
一、在汛期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工作中,各市建委(建設局)要認真貫徹落實《要點》及附件中提出的關于建筑施工現場和建筑高邊坡防汛的各項工作要求,以及我廳《關于加強我區夏季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06]31號)和《轉發建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關于轉發青島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防御臺風有關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桂建管字[2005]65號)中提出的各項要求,加強對我區建筑施工現場和建筑高邊坡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各市建委(建設局)在本轄區內要組織一次建筑施工現場和建筑高邊坡的安全大檢查,摸清和掌握本地區的安全隱患,并按照《要點》附件中提出的具體意見逐條整改和落實。同時,要制定和完善各種應急預案,做到職責明確、協調配合、預警及時、指揮得當、響應迅速、措施到位、防范有效,盡量把汛期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尤其是要把關心廣大建筑農民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按照《要點》及附件中提出的關于房屋建筑防汛的6點要求,立即在本轄區內進行一次房屋安全使用的大檢查,發現危房和各種安全隱患問題的要立即進行除險加固處理。在汛期期間,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建立嚴格的防汛值班制度,做到發現險情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全。
三、各地市政公用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要點》及附件中提出的關于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防汛的4點要求,立即在本轄區內開展一次城市公共交通、供水、排水、供氣、道路、橋梁、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和大型戶外廣告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和各種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和加固,確保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在汛期中安全有效地正常運行。
四、各市園林局(市政局、建設局)要認真貫徹落實《要點》及附件中提出的關于風景名勝區防汛的3點要求,立即在本轄區內開展一次風景名勝區、公園范圍內橋梁、通道、危險地段、游人集中地段、游樂場所設施等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要做好防汛值勤和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我區防汛期間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和游客的安全。
五、各市建委(建設局)、房產局、市政(市容)局、規劃局、園林局要高度重視汛期安全生產與綜合防災工作,增強防汛與安全工作意識,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落實搶險隊伍,組織搶險人員的演練,做好防汛物資供應保障工作,提高防汛工作的處置能力,發現各種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及時進行處理,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做到通力合作,切實把防汛工作當作當前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請各地于2006年9月10日前,將開展防汛工作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我廳建管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