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發出《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加快建立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防止房地產市場大起大落,促進我省房地產業和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精神,通知指出,今后一個時期,我省將按照“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的總體要求,圍繞“穩定價格、加強保障”兩個方面,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力度。一方面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另一方面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切實保障中低收入特別是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今后三年,即2005年至2007年,我省房地產業發展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也在通知中得到進一步明確:建設10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開工建設商品住房1億平方米,減少城鎮房屋拆遷1000萬平方米(與前三年相比),基本緩解住房供應緊張的矛盾,基本建立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戶的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實現住房價格的穩定。
今年,全省將確保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300萬平方米,力爭達到500萬平方米,所有市、縣(市、區)都將實施廉租住房制度,全年城鎮房屋拆遷規模控制在去年水平,基本完成2004年底止已在外過渡兩年以上的城鎮拆遷戶的安置工作,初步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的勢頭。
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一是要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尚未開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市、縣(市、區),原則上今年年底前都要實施這項制度。各地在安排城市建設用地時,要優先安排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從今年開始,各地列入計劃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其用地指標在地方自行解決的同時,省里將給予一定比例的配套。
二是要加快實施廉租住房制度。今年內全省各市、縣(市、區)都必須實施該制度,到2006年底,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到2007年底,廉租住房制度實施基本要做到“房等人”。
三是要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在繼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同時,重點推動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
四是要積極探索限價商品房等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要因地制宜建設一些限定銷售價格、限定建設標準、限定銷售對象的限價商品房,以解決部分不能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但收入相對偏低和住房相對困難的家庭的住房問題。
通知強調,各地要多管齊下努力穩定商品住房價格。
——加大土地調控力度。住房供不應求矛盾比較突出的城市,要適當增加房地產用地供應,并優先保證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拆遷安置用房的建設用地。改變目前土地出讓單純以“價高者得”的方式,防止土地出讓價格非理性過快上漲。要繼續清理閑置土地,嚴肅查處故意囤積土地、延緩開發的行為。從今年起,對無力開發以及閑置的土地,除按有關規定查處外,省國土資源廳還將相應核減該地區下一年度的用地指標。
——加快優化商品住房供應結構。要通過建設規劃、土地的雙調控,實行容積率和密度的雙控制,從嚴控制低密度住宅的用地供應和建設,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供應。普通商品住房建設中,中小戶型住房的比例一般要達到70%左右。
——切實控制因房屋拆遷而導致的住房被動需求。城鎮房屋拆遷計劃總量要控制在上年商品住宅和經濟適用住房竣工面積總和的35%之內。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供不應求矛盾突出,在外過渡拆遷戶數量較多、拆遷遺留問題較多的地區,除必要的基礎設施和重要社會公益項目建設外,原則上不再實施新的拆遷項目。要改進拆遷安置方式,努力做到“房等人”。
——充分發揮金融調控作用。各級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房地產信貸政策,積極運用金融杠桿適時適度調控住房需求。
——著力規范市場行為。今年各地要集中開展一次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依法查處違規預(銷)售、違規轉讓、虛假廣告、合同欺詐、不實評估等行為,加強房地產價格執法檢查,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同時,要加快推行商品房預售網上登記備案系統。
通知要求,要努力提高政府調控市場、實施住房公共政策的能力。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穩定住房價格工作負總責,努力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和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工作。要加強監測分析和預警,全面及時把握市場運行態勢,適時適度實施調控措施。省政府將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席會議制度,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研究制訂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措施。(記者 應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