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08〕13號
各市建設系統各委、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速建設行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轉化,加快建設領域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事業科技進步,根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9號)、《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實施細則》(建科〔2002〕222號)和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國建設領域推廣應用的新技術發布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科函〔2005〕328號),按照《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技術領域》、《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公告》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成果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由我廳統一組織“2009年廣西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以下簡稱“推廣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屬《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技術領域》內的項目,即:建筑節能與新能源開發利用、節地與地下空間利用、節水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合理利用、城鎮環境友好、新農村建設先進適用技術,新型建筑結構、施工技術與施工、質量安全、信息化應用及城市公共交通等技術領域內科技成果。
(二)申報項目符合《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公告》要求。
(三)申報項目必須通過省部級鑒定或評估,或按有關規定經過有關部門組織的專題技術論證。
(四)申報項目必須經過應用,證實是先進、實用、成熟、可靠,輻射能力強,適合在全區或較大范圍內推廣應用的科技成果。
(五)申報項目尚無國家發布的工程應用技術規程、工法、標準圖的,申報單位應編制相關應用技術文件。
(六)申報項目無權屬爭議,申報單位是成果持有單位且具備較強的技術服務能力;如果是技術轉讓的科技成果,申報時必須提交科技成果轉讓合同復印件。
二、申報資料要求
申報資料要求見《廣西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扉頁,并按《申報書》中的“填寫說明”填寫。
《申報書》可在廣西建設科技協會網(http://www.yytby.org.cn/gxjskjxh/)“表單下載”或“科研管理”欄目下載。
申報資料需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
三、申報與評審
(一)申報與評審工作由我廳委托廣西建設科技協會協助組織。
(二)申報單位應向所在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提出申報,由上述單位寫出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我廳科技處。
(三)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08年7月31日。
(四)“推廣項目”采取分類集中評審,統一發布。
請各單位積極組織做好申報工作。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何嘉妮,李寧
電 話:0771-2264212,2264237 傳真:0771-2264212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金湖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
郵編:530028
電子信箱:gxjskjxh@163.com
附件:《廣西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申報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