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培 [2008]6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建設廳《關于在全區開展燃氣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08]52號)文件精神,為了加強對燃氣行業的規范管理,提高燃氣行業從業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健全持證上崗制度,保障燃氣企業安全生產、高效服務。經研究,定于2008年11月下旬在玉林市舉辦全區第三期燃氣行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1、各縣、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分管燃氣的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2、各縣、市燃氣管理部門全體管理人員;
3、各地燃氣企業、站點負責人及從事燃氣安全、技術工作的管理人員。
二、培訓內容:
1、學習《城市燃氣建設與管理》;
2、學習燃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3、進行考核并頒發燃氣行業管理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三、授課教師:
1、廣西建設廳城建處分管燃氣工作負責人;
2、廣西燃氣專家庫專家。
四、辦班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2008年11月24日
報到地點:玉林市委黨校三號樓服務臺
上課時間:11月25日至28日(培訓期四天)
授課地點:玉林市委黨校11號教室
五、學習食宿費用:
1、培訓費(含教材、資料費等)600元/人。
2、學習期間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玉林市委黨校 住宿雙人間60元/天•間
自助餐55元/人•天
六、考核頒證及繼續教育:
1、經考試合格的學員,由自治區建設廳頒發燃氣行業崗位合格證書,該證書作為從事該行業工作的上崗證明。
2、燃氣行業崗位證書實行每2年一次的年審驗證制度。
3、持證人員必須在每一驗證有效期(2年)內接受規定要求的繼續教育,需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不少于32個學時,才能進行崗位證書的年審驗證。
七、其它事項:
1、開展燃氣行業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是進一步規范我區燃氣行業管理的重要舉措。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落實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學習。
2、2009年建設廳將根據廳(桂建人〔2008〕52號)文件通知要求組織開展燃氣管理崗位培訓證持證上崗情況的專項檢查工作。
3、上崗證將作為燃氣企業(站點)申報和年審的前提條件,請燃氣企業(站點)務必重視。請還未組織人員參加第一、二期培訓班的企業、站點盡快組織人員參加本次培訓。
4、請參加培訓的學員上交一寸照片一張。
5、培訓會務工作聯系方式:
廣西建設廳職工培訓中心
馬世軍 電話(傳真):0771-2260160
廣西城市建設協會:
莫 瑩 電話(傳真):0771-2260052
玉林市委黨校:
地 址:玉林市教育中路92號
電 話:0775-2853691
廣西建設廳職工培訓中心 廣西城市建設協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