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公開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情況的通知》(桂環委辦發〔2025〕25號)要求,現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2024年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情況公開如下:
責任清單 | 2024年履職情況 |
指導監督市、縣、鎮級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工作,聯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指導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推進城鎮建筑垃圾和餐廚垃圾處置,會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與整治。 | 1.指導監督市、縣、鎮級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和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為加快推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4年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分別致信14個設區市市長,反饋存在問題,逐項提出工作建議。多次召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推進會議、生活污水治理推進會議或約談會議,印發有關文件對整改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強調、再推動;多次開展實地調研指導,并對2個黑臭水體治理進度滯后的城市實施掛牌督辦,督促進一步加快整改。2024年,全區累計建成市縣污水處理廠129座、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722座,處理規模分別達629.35萬噸/日、83.39萬噸/日;完成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改造717公里,全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63%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98.8%。全區設區市、縣級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分別為100%、88.9%,均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任務目標。 2.指導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2024年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通過召開視頻調度會議、工作推進會議、現場會議,評估工作,交流經驗做法,加快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印發《2024年全區環境衛生工作計劃》,指導各地深入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持續優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模式、提升處理能力,推行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努力營造山清水秀、美麗宜居的城市生活環境,牢牢守住生態環境保護底線。截至2024年底,全區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平均覆蓋率達97.62%;全區共有廚余垃圾運輸車650輛、可回收物運輸車1186輛、其他垃圾清運車4122輛,有害垃圾運輸車91輛;建成可回收網點3281個,中轉站612個,分揀中心55個;2024年新建成并運營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3座,新增焚燒處理能力1700噸/日。截至目前,全區城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6.67%,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6.85%,促進生態環境不斷優化。 3.推進城鎮建筑垃圾和餐廚垃圾處置。一是持續完善建筑垃圾治理體系,組織開展兩次覆蓋全區的工作調研,摸清全區建筑垃圾管理基本情況,著手編制《廣西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4—2035年)》,并指導全區各市縣編制本地區專項規劃,科學謀劃布局全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聯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門印發《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利用和全過程管理的實施意見》,指導各地完善法規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機制。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組建自治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制定詳細工作計劃,明確集中整治階段“六項工作制度”,召開工作推進會議,印發工作情況通報,開展明查暗訪,公布兩批典型案例。印發《廣西常態化開展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規范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進一步推動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常態化開展。在建筑垃圾集中整治階段,聯合自治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堅持同向發力、同步推進,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執法行動,先后出動14960人次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29次,查處渣土車等工程運輸車輛違反交通法規、無證運營、沿途拋灑等違法行為7210起。南寧、柳州、貴港、玉林、來賓等市強化施工現場管理,打擊違法運輸、處置建筑垃圾行為,有關經驗做法得到住房城鄉建設部推廣。各地堅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邊銷號,截至2024年底,全區共排查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存在問題1713個,完成問題整改1602個,整改完成率為93.5%,特別是柳州市整改完成率達98%;清理違法處置建筑垃圾點位1043個,清理存量建筑垃圾24.74萬噸。二是2024年新運營1座廚余垃圾規模化處理設施、新增廚余垃圾處理能力200噸/日,全區廚余垃圾總處理能力達3290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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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監督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工作。 | 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和污水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全過程監督管理,2024年全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90%以上。 |
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執法的政策法規,指導全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開展城市管理執法行為監督。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地方政府已確定由地方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行政處罰工作。 | 1.指導全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開展城市管理執法行為監督。一是部署開展文明執法專項行動。指導各地強化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綜合執法,理順職責關系,加強業務指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全員業務培訓上崗制度,分級開展規范化執法培訓,推廣“城管規范執法場景式訓練”。二是部署開展管理提升專項行動。指導各地全面清理和優化執法事項,編制城市管理執法事項清單目錄,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和加強執法監督、評價等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評估機制。三是召開全區城市管理暨第二季度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推進會,研究全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存在的堵點難點問題,部署推進城管執法規范化建設等工作。四是持續推進城管執法隊伍建設,指導各地持續深入開展大比武、大練兵活動,以訓代練,激發全區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崗位練兵、技能比武、比學趕超的熱情,加強典型引領。 2.強化建筑揚塵噪音污染管控。一是印發《全區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和《全區房屋市政工程城市渣土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將揚塵治理與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結合開展,從源頭上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揚塵污染管控。二是通過信息化手段提升揚塵污染監管效能,大力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全區累計有737個房屋市政工程接入廣西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系統,實現對施工現場揚塵噪音污染的實時監測和高效管理。三是每季度組織開展全區建筑市場暨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層級監督檢查,2024年共計檢查項目330個,下發停工整改建議書36份、整改建議書161份。每次均對照國家制定的房屋市政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術名錄,檢查施工單位易產生噪音污染的施工工藝和設備,督促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切實提升建筑施工現場揚塵噪音管控水平。 |
加快推動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 | 1.加快推動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降碳。全區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工作扎實推進,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率分別提升至65%和72%,全區新建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為96.36%。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綠色節能改造,聯合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完成既有建筑節能綠色改造面積188.29萬平方米。不斷擴大自治區級公共建筑能耗監管平臺監測范圍和面積,目前已有8類429棟建筑約1014.5萬平方米納入監測范圍,累計安裝計量監測點10453個。指導南寧市開展廣西綠色低碳建材采信應用試點。指導賀州市成功申報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城市。 2.扎實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一是提升計劃用水管理水平,督促指導桂林市各縣區積極推進公共管網內用水大戶下達、核定、備案等工作。二是加強雨水集蓄利用,優化公共區域內的雨水收集回用系統,加強雨水回收利用。督促指導桂林市推進海綿城市示范建設,2024年桂林市海綿城市建設面積61.14平方公里,占比47.7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82.42%,雨水收集利用量達203.07萬噸/年,達到國家先進水平。三是推動節水產業發展及節水科技創新。指導桂林市在新建住宅小區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推廣使用智能水表,推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截至目前,桂林市累計裝備使用智能水表25103塊。 |
加強城市園林綠地的建設與管理。 |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科學綠化,不斷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指導和推動全區新建86個“口袋公園”,78.9公里城市綠道,新增、改造提升城市綠地678.62公頃,實現城市公園綠地開放共享132個。全區“三綠”指標穩步提升,廣西“口袋公園”建設、城市公園綠地開放共享成效獲央視《新聞聯播》宣傳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