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全區各級各部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超常規措施推進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截至6月30日,仍有部分市縣未按計劃如期完成項目開工和運營目標,影響了全區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整體工作的推進。經自治區黨委同意,現對未按計劃完成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建設任務的市縣第一責任人進行通報:
一、未按要求建成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及第一責任人。
(一)未按要求建成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項目2項:防城港市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賀州市污水處理工程。
(二) 第一責任人:防城港市市長莫恭明、賀州市市長白希。
二、未按計劃開工的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及第一責任人。
(一)污水處理設施項目29項:柳州市官塘(柳東)污水處理項目、龍勝各族自治縣縣城污水處理工程、灌陽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資源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靈川縣城區污水處理工程、蒼梧縣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配套工程、北海市鐵山港區污水處理工程、合浦縣城污水處理廠及配套污水管網一期工程、欽州市大欖坪工業區污水處理工程、防城港市企沙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及截污管網工程、北流市日用陶瓷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貴港市江南污水處理廠、桂平市污水處理廠、桂平市長安工業集中區污水處理廠、百色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二期工程、百色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平果縣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靖西縣污水處理廠、隆林各族自治縣污水處理廠、田林縣污水處理廠工程、西林縣污水處理廠、樂業縣污水處理廠、那坡縣城區污水處理廠、東蘭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大新縣污水處理工程、扶綏縣污水處理工程、寧明縣污水處理廠、天等縣污水處理廠、中國—東盟青年產業園污水處理工程。
(二)垃圾處理設施項目33項:武鳴縣垃圾填埋場、橫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上林縣垃圾填埋場、賓陽縣垃圾填埋場、馬山縣垃圾填埋場、蒙山縣生活垃圾焚燒廠、藤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資源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工程、靈川縣縣城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永福縣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灌陽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中心、靈山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上思縣垃圾處理廠、百色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二期工程、田陽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那坡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德保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廠、靖西縣生活垃圾無害化垃圾處理場、凌云縣垃圾填埋場、樂業縣生活垃圾無害化垃圾處理場、隆林各族自治縣生活垃圾處理場、東蘭縣城區垃圾處理場、巴馬瑤族自治縣拉合坳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羅城仡佬族自治縣城區垃圾處理廠、南丹縣垃圾處理廠、都安瑤族自治縣生活垃圾處理廠、大化瑤族自治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天峨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工程、鐘山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龍州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大新縣垃圾處理場、扶綏縣垃圾處理場、天等縣垃圾處理工程。
(三)第一責任人:柳州市市長鄭俊康,龍勝各族自治縣縣長楊通鳴、灌陽縣縣長沈荔芳、資源縣縣長黃永躍、靈川縣縣長孔德有、蒼梧縣縣長吳浩嶺,北海市市長連友農,合浦縣縣長蔣達,欽州市市長張曉欽、防城港市市長莫恭明,北流市市長李楚,貴港市市長唐成良,桂平市市長楊評防,百色市市長謝澤宇,平果縣縣長韋周凡、靖西縣縣長玉云峰、隆林各族自治縣縣長王文深、田林縣縣長黃建南、西林縣縣長農弘、樂業縣縣長藍樹東、那坡縣縣長蔣正輝、東蘭縣縣長黃賢昌、大新縣縣長雷多榮、扶綏縣縣長吳強、寧明縣縣長藍鋒杰、天等縣縣長藍曉、武鳴縣縣長宋日正、賓陽縣縣長陳咸華、橫縣縣長黃國健、馬山縣縣長李兵、上林縣縣長尹建華、蒙山縣縣長藍明月、藤縣縣長何棠、永福縣縣長蔣文明、靈山縣縣長潘雪紅、上思縣縣長李疆、田陽縣縣長黃小寧、德保縣縣長羅試堅、凌云縣縣長趙桂蘭、羅城仡佬族自治縣縣長吳家權、天峨縣縣長韋桂元、大化瑤族自治縣縣長藍瑞軒、巴馬瑤族自治縣縣長蒙建軍、南丹縣縣長陳繼勇、都安瑤族自治縣縣長韋紹仕、鐘山縣縣長黃毅群、龍州縣縣長趙麗。
三、對屬于自治區成立五十周年大慶項目,但截至2009年6月30日仍未建成的防城港市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賀州市污水處理工程第一責任人,以及超過計劃開工時間半年以上沒有開工且2009年兩次受到自治區通報批評的桂平市、靈川縣污水處理設施項目第一責任人,責令向自治區人民政府作書面檢查。書面檢查須于2009年9月5日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時抄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監察廳、自治區全面推進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這次被通報的市、縣第一責任人,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按照目標不變、任務不減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針對存在問題,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整改,務必把耽誤的工作補回來,確保如期完成2009年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目標、任務。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