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委、局: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53號)和我廳制定的《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桂建管[2007]84號)有關規定,為進一步促進我區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實現標準化審批,提高工作效率,我廳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工作操作規程》。現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工作規程
(二〇一二年七月)
為促進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53號)和我廳制定的《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桂建管〔2007〕84號)有關規定,結合注冊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程。
一、注冊申請表和網上申報要求
(一)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對應下述專業申請注冊: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資格證書所注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專業申請注冊;資格證書所注專業為礦山工程的按礦業工程專業申請注冊;資格證書所注專業為冶煉工程的,可選礦業工程或機電工程之中的一個專業申請注冊;資格證書所注專業為電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機電安裝工程的,按機電工程專業申請注冊。
(二)注冊分為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注銷注冊、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遺失補辦。注冊申請表分為:《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二級注冊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二級注冊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和《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申請表》。申請人可在廣西建設網上辦事指南(網址:http://www.yytby.org.cn/wsbs/Bsjn.aspx)登陸個人版用戶入口,填寫并打印以上申請表(紙質申報材料按下述要求申報),同時生成相應的電子數據后通過互聯網在線上報至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系統。
二、市級受理企業個人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請初始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⒈《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⒉ 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均需核驗原件);
⒊ 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均需核驗原件);
⒋ 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復印件(需核驗原件)。
申報材料由《企業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匯總表》、《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和上述2、3、4部分合訂后的材料附件組成。
其中,申請建筑、市政、礦業、機電專業注冊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請公路、水利水電專業注冊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請公路、水利水電專業增項注冊的,每增加一個專業應當增加申請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二)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⒈《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⒉ 原注冊證書;
⒊ 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均需核驗原件);
⒋ 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復印件(需核驗原件)。
申報材料由《企業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匯總表》、《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原注冊證書和上述3、4部分合訂后的材料附件組成。
(三)申請變更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⒈《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⒉ 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⒊ 執業企業變更的,應當提供申請人與新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及帳戶清冊,以及工作調動證明復印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均需核驗原件);
⒋ 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供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復印件(均需核驗原件);
⒌ 二級注冊建造師姓名變更的,應當提供變更后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復印件(均需核驗原件)。
申報材料由《企業二級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匯總表》、《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原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以及相應上述3、4、5部分合訂后的材料附件組成。
(四)申請增項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⒈《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⒉ 增項專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需核驗原件);
⒊ 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⒋ 增項專業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復印件(需核驗原件)。
申報材料由《企業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匯總表》、《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和上述2、4部分合訂后的材料附件組成。
申報材料份數按初始注冊要求辦理。
(五)申請注銷注冊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⒈《二級注冊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⒉ 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⒊ 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證明復印件(需核驗原件)。
(六)申請重新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⒈《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
⒉ 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⒊ 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⒋ 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材料復印件。
申報材料由《企業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匯總表》、《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和上述2、3、4部分合訂后的材料附件組成。
申報材料份數按初始注冊要求辦理。
(七)申請遺失注冊證書、執業印章補辦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⒈《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申請表》;
⒉ 身份證明復印件;
⒊ 省級以上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
⒋ 污損的注冊證書原件、執業印章。
三、市級初審及上報省級材料要求
由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上述材料進行初審后,出具上報函并報送以下申報材料,其余材料留存市里備查。同時將各注冊類別的網上申報數據匯總后上報至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一)初始注冊
⒈《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初審匯總表(企業申請人)》;
⒉《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需按1匯總表上的順序排序并編號);
⒊《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初審匯總表(專業)》(僅公路、水利專業所需);
⒋《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及附件材料一份(僅公路、水利專業所需)。
其中,3、4單獨分冊裝訂。
(二)延續注冊
⒈《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初審匯總表(企業申請人)》;
⒉《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需按1匯總表上的順序排序并編號);
⒊ 原注冊證書;
(三)變更注冊
⒈《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變更注冊初審匯總表(企業申請人)》;
⒉《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需按1匯總表上的順序排序并編號);
⒊ 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⒋ 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提供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復印件(需加蓋市級原件核驗章);
⒌ 二級注冊建造師姓名變更的,提供變更后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復印件(需加蓋市級原件核驗章);
(四)增項注冊
⒈《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初審匯總表(企業申請人)》;
⒉《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需按1匯總表上的順序排序并編號);
⒊《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初審匯總表(專業)》(僅增項公路、水利專業所需);
⒋《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及附件材料一份(僅增項公路、水利專業所需)。
其中,3、4單獨分冊裝訂。
⒌ 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五)注銷注冊
⒈《二級注冊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⒉ 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⒊ 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證明復印件(需核驗原件)。
(六)重新注冊
⒈《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初審匯總表(企業申請人)》;
⒉《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需按1匯總表上的順序排序并編號);
⒊《市級建設主管部門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初審匯總表(專業)》(僅公路、水利專業所需);
⒋《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申請表》及附件材料一份(僅公路、水利專業所需)。
其中,3、4單獨分冊裝訂。
(七)遺失注冊證書、執業印章補辦
⒈《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申請表》;
⒉ 身份證明復印件;
⒊ 省級以上報紙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
⒋ 污損的注冊證書原件、執業印章。
四、省級受理及審批
我廳通過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受理市級注冊管理機構上報的申報材料和初審意見后,對申請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遺失補辦的,除公路專業需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審、水利專業需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會審外,在19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將審查意見結果在廣西建設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時間及轉外會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之內。對申請執業單位變更注冊、延續注冊、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遺失補辦的,在19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申請注銷注冊、企業更名、個人更名變更注冊的,在1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
對審批通過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注冊證書遺失補辦申請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由我廳核發注冊證書。對審批通過變更注冊、延續注冊、執業印章遺失補辦的,由我廳統一制作執業印章。
五、其他
(一)對于從外省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人員,須由企業提供申請人未在原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省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未注冊證明,到我廳政務中心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方可在我區申請注冊執業。
(二)跨地市申請變更注冊的,申請人須先將書面申報材料交原聘用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級注冊管理機構,經審查同意蓋章后再將書面申報材料交新聘用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級注冊管理機構初審,并上報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三)申請企業更名變更的,需將本企業所有注冊人員(包括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一級臨時建造師、二級臨時建造師)的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全部收齊,并交至我廳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方可受理、審批。
(四)我廳聯系方式
地 址:南寧市怡賓路6號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三樓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
郵政編碼:530028
聯系電話:0771—5595842,2366131
傳 真:0771—5595824,236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