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14〕26號
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市政(市容、城管)局:
為提升我區市政公用服務水平,加快推進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確保供水水質,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鎮公共供水安全工作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6月1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鎮
公共供水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
城鎮供水安全是確保人民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是城鎮人民生活和一切生產活動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礎,是城鎮可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同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任務,更是確保我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全面實現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政策措施。為做好廣西城鎮供水安全工作,確保供水質量和供水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為主線,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要求,依照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堅持以人為本,適應城鎮化發展和水環境變化,針對城鎮供水突出的薄弱環節,實現城鎮供水由主要滿足水量需求向更加注重水質保障的戰略性轉變,在增加供水能力的同時,著力提高供水水質、服務水平和應急保障能力,全面構建城鎮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積極推進供水能力協調發展,切實解決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飲用水安全問題。
二、工作目標
力爭“十二五”末,理順我區城鎮公共供水管理工作體系;建立健全我區城鎮公共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二次供水建設與運行監管體系及飲用水水質通報制度;完成備用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完成全區城鎮供水廠設備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完成我區城鎮公共供水水廠制水應急能力改造;加強各市縣供水水質檢測能力的建設,完成全區供水水質在線監測系統的建設。
三、重點工作
(一)加快城鎮備用水源建設,全面提高我區城鎮公共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各市、縣完成備用水源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扎實做好前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推進備用水源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建立城鎮水資源戰略儲備體系。完善備用水源供水系統,把中心區域所有供水系統連接起來,實現備用水水源與城市公共用水管網的互聯互通。2015年南寧、桂林、梧州、北海、河池完成備用水源工程建設任務;2016年,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城完成備用水源工程建設任務。
(二)加快水廠設備、供水管網更新改造,保證水廠安全運行,降低管網漏耗。一是供水企業應加快供水廠技術更新改造,采用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可靠性高的設備和設施替代事故率高、技術落后的陳舊設備和設施,增加備用電源或雙回路電源供電,確保水廠用電。二是應用先進的分析技術和故障診斷技術,提高設備故障診斷的科學性,合理安排檢修計劃,提高設備完好率。三是為防止供水管網的二次污染,新建工程應采用節能降耗、綠色環保的輸水和配水管材;對已有的管網,要有計劃地安排對材質差、使用年限30年以上、事故率高的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四是加強管網漏損檢測工作,及時發現并堵漏,避免漏耗和二次污染。五是建立供水管網地理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管網的科學管理及調度。
(三)推進我區縣以上城市二次供水建設并進一步完善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建設監管工作。一是把貴港市、賀州市作為我區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試點城市,建立健全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組織機構,確定本市二次供水管理的運作模式,通過試點,不斷探索在現有條件下,加快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的經驗,逐步規范全區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確保城市二次供水水質安全。二是各市縣有序的進行二次供水設施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進行改造,新建二次供水設施應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執行。
(四)啟動我區城鎮水質監測網絡體系升級建設,全面提高我區城鎮供水水質檢測、監測能力。至2013年底,其他設區城市供水企業具備42項常規月檢驗指標能力,縣城供水廠具備12項指標的日檢測能力,南寧市已達到106項的檢測能力。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要采取措施力爭“十二五”期末我區柳州、桂林、百色、北海四個中心城市具備《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的106項水質檢測指標的檢測能力;二是采取措施確保“十二五”期末我區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各監測站通過實驗室計量認證,具備檢測資質。建立、完善以南寧為中心信息管理平臺的我區水質在線監測網絡體系,逐步實現水質檢測從源水到出廠水、管網水的全過程覆蓋。
(五)建立健全我區城鎮公共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和修改完善各級政府、部門及供水企業的應急預案,明確應急工作機制、工作規則與工作邊界,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能夠快速、有序、準確、高效開展;二是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居安思危教育及相關準備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全方位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三是建立必要的應急物資、設備的安全儲備制度,以確保應急所需;四是建立一支能力較為全面的應急處置隊伍,以快速、有效的應對突發事件;五是設區城市每年安排一次供水應急演練,并組織轄區內縣級供水企業觀摩,提高供水應急處理的技術及協調能力。
(六)啟動我區縣城以上城鎮公共供水水廠的應急工藝、設備、設施改造工作,全面提高我區城鎮供水應急處置能力。一是安排經費、組織力量盡快制定我區城鎮公共供水水廠應急能力建設強制標準;二是采取措施確保我區城鎮公共供水水廠完成應急能力改造;三是積極爭取資金,分別在南寧、梧州、百色、北海、柳州建設五個片區的應急設備儲備中心。
(七)落實自備水源整改措施,逐步取締城鎮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源。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加強對飲用水安全知識的普及宣傳,讓群眾樹立健康飲用水的觀念和自身的保護意識,自覺抵制無安全和健康保證的自備水源。全面普查全區城市自備水源,在此基礎上,制訂整治和取締自備水源的法規和政策,同時具體列出公共供水范圍內取締自備水源的計劃和時間表,由政府相關部門執行。把學校、幼兒園作為重點整治單位,重點加大對教育單位飲用水安全管理和監督的力度,對教育部門和學校領導實行學生飲用水安全問責制,發布在城市自來水可供區域內所有教育機構不得使用自備水源的限令,實行一票否決。
四、保障措施
(一)盡快將我區城鎮供水安全保障與應急能力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每年制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時,應將城鎮供水安全保障與應急能力建設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不斷提高我區城鎮的供水安全保障與應急能力水平。
(二)理順職責關系,明確工作責任。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研究城市供水工作的部門職責分工,針對目前存在的一些職責交叉和關系不順的問題,依照 “三定方案”,盡快理順城市供水行業的主管部門,完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積極并正確處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促進我區城鎮供水安全保障與應急能力的不斷提高。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財力情況,加大對城鎮供水安全保障與應急能力建設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我區城鎮供水安全保障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四)完善我區城鎮供水信息溝通制度及飲用水水質通報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我區城鎮供水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制度,加強城鎮公共供水水廠運行監管,不斷完善水廠運行信息管理監測系統。二是嚴格按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城市供水質量標準》(CT/T 206-2005)要求,定期進行城鎮供水水質檢測,確保供給城鎮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的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衛生要求和標準。三是建立健全我區城鎮飲用水水質通報制度,定期發布關于我區城鎮飲用水水質公告,依法對我區縣城以上城市供水水質進行監管,重點公布14個設區城市水廠和管網水水質檢測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擴大公告的內容和范圍。四是每年定期對全區的供水廠進行供水水質督查工作。
(五)發揮協會專家作用,加強行業行政管理。
充分發揮我區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依靠供水行業協會和專家,建立政府與企業的定期對話交流機制,切實為供水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和政策服務,促進供水行業規范、自律,加強公眾監督,推動我區供水行業和供水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