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設[2014]20號
各有關勘察、設計單位、審圖機構:
我區第三屆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任期即將期滿。根據《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為更好地開展我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經研究,決定開展廣西第四屆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換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專家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從事勘察設計技術工程15年及以上,取得建筑結構高級工程師資格5年及以上;
(二)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或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
(三)在甲級勘察設計單位或一類施工圖審查機構工作過,曾擔任過副總工程師或以上職務;
(四)主持過不少于5項大型及以上建筑工程或甲級工程勘察項目的勘察設計;
(五)主持過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或高度在100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
(六)作為項目主要完成人員,所完成的項目獲得下列獎項之一:
1、國家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銅獎及以上獎項。
2、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3、省、部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一等獎。
4、省、部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二等獎不少于3項。
(七)具有扎實的結構工程理論基礎,任高級工程師以后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期刊發表過專業論文3篇以上;
(八)年齡一般在75歲以下,身體健康。
在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其他單位工作的專家,參照上述條件執行。
二、推薦材料要求
(一)《廣西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表》(1份),可從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http//www.yytby.org.cn)下載。
(二)主要業績證明材料,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務任命文件復印件(各1份)。
(三)專家本人、專家所在單位要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推薦材料提交時限及提交方式
請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將推薦材料報送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南寧市金湖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7室),并將推薦材料電子文檔發送電子郵箱:mhy5459@163.com。
聯系人:莫煥堯,聯系電話:0771-2260062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