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我區第四屆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任期即將屆滿。根據《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為更好地開展我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經研究,決定開展廣西第五屆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換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專家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從事勘察設計技術工程15年及以上,取得建筑結構高級工程師資格5年及以上;或從事建筑工程結構抗震設計理論及技術研究10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及以上高級技術職稱5年及以上。
(二)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或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或取得副教授及以上高級技術職稱。
(三)主持過不少于5項大型及以上建筑工程或甲級工程勘察項目的勘察設計;或累計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2項及以上;或累計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5項及以上。
(四)具有豐富的建筑工程結構抗震設計經驗,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⒈ 主持過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或高度在
⒉ 在甲級勘察設計單位或一類施工圖審查機構工作過,并曾擔任過副總工程師或以上職務;
⒊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國際期刊上發表SCI收錄專業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或在省級以上期刊上發表EI收錄學術論文6篇及以上。
(五)作為項目主要完成人員,所完成的項目獲得下列獎項之一:
⒈ 國家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銅獎及以上獎項;
⒉ 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⒊ 省、部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一等獎;
⒋ 省、部級優秀工程勘察設計二等獎不少于3項。
(六)具有扎實的結構工程理論基礎,近5年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省級期刊發表過專業論文3篇以上。
(七)年齡一般在75歲以下,身體健康。
在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其他單位工作的專家,參照上述條件執行。
二、推薦材料要求
(一)《廣西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表》(1份)。
(二)主要業績證明材料,獲獎證書,論文期刊封面、目錄及論文首頁,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務任命文件等復印件各1份。如果所推薦的專家是現任第四屆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成員(詳見附件2),則不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專家本人、專家所在單位要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推薦材料提交時限及提交方式
請于
聯系人:莫煥堯,聯系電話:0771—2260062。
附件:⒈ 廣西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表
⒉ 第四屆廣西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成員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