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規劃局:
今年以來,各地各部門按照國家相關部(局)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實推進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重視程度不足、推進緩慢等問題,為加快推進年度工作,確保任務完成,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保護發展規劃編制情況
(一)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編制情況。截至目前,第一、第二批69個中國傳統村落的保護發展規劃已全部編制完成,其中有64個村落通過自治區組織的專家審查;灌陽縣月嶺村、北流市新圩村五組、隆林縣平流屯等3個村落沒有通過自治區組織的專家審查,需重新編制規劃;浦北縣平馬村、那坡縣達臘村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規劃成果報送自治區審查。
(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發展規劃編制情況。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獲評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縣級人民政府,應在名鎮名村公布一年內組織編制保護規劃,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并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目前,在我區入選第一批至第六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16個村鎮(7鎮9村)中,僅有昭平縣黃姚鎮和玉林市玉州區高山村等2個村鎮的保護規劃通過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府審批;南寧市江南區揚美村(2010年獲評)、靈川縣大圩鎮、陽朔縣興坪鎮(2007年獲評)和白沙鎮舊縣村(2014年獲評)、靈川縣江頭村(2014年獲評)以及興安縣榜上村(2014年獲評)、富川瑤族自治縣秀水村和福溪村(2014年獲評)等9個村鎮均已完成保護規劃編制,除靈山縣大蘆村(2007年獲評)保護規劃已通過自治區廳際聯席會審查外,其他8個均未按程序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鹿寨縣中渡鎮(2014年獲評)、靈川縣大圩鎮(2005年獲評)、興安縣界首鎮、恭城瑤族自治縣恭城鎮(2014年獲評)、賀州市八步區賀街鎮(2014年獲評)、灌陽縣月嶺村(2014年獲評)尚未形成規劃成果。
二、中央補助資金申報情況
目前,已有3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4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獲得中央專項補助資金共4500萬元。自2014年開展申請中央補助資金工作以來,我區第一、第二批中國傳統村落中共有23個成功申請獲得中央補助資金6900萬元(每村300萬元補助)。第一、第二批尚未獲得中央補助資金的46個村落已全部上報材料,申報2015年第一批中央補助資金。從各地上報的材料來看,大部分村落能夠按照國家的申請要求組織編制項目計劃和實施方案,但也有少數地方存在資料不完善、態度不積極、項目可操作性差、項目實施對村落保護發展作用不明顯等問題。
三、建設項目推進情況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的工作部署,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對中央資金補助項目實施的督促檢查,確保項目建設按計劃推進。為此,我們要求各地將中央資金對應的建設項目及時上報并實行進度統計,雖然各地都上報了項目建設計劃表,但也普遍存在延遲上報、項目編制不合理、項目名稱不規范、建設內容不清晰等問題,靈川縣8個獲得中央補助資金的村落還存在上報項目數量不全的問題。
四、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申報情況
截至4月30日,全區共有239個村落申報廣西第二批傳統村落(暨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根據各地上報的初步名單,從市級層面來看,欽州、貴港2市本次沒有上報一個村落;從縣級層面來看,有50個縣區沒有參與本次申報。綜合所公布的第一批廣西傳統村落名錄和本次申報情況,仍然有南寧市興寧區、青秀區、武鳴縣、隆安縣,柳州市城中區、魚峰區、柳南區、柳北區、柳江縣、柳城縣,桂林市秀峰區、疊彩區、象山區、七星區,梧州市萬秀區、蝶山區,北海市銀海區,欽州市欽南區、欽北區,貴港市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區,玉林市陸川縣,百色市右江區、田東縣、德保縣、凌云縣、田林縣,河池市鳳山縣、東蘭縣、巴馬瑤族自治縣、來賓市興賓區、合山市,崇左市天等縣等34個縣(區)沒有一個傳統村落。
五、有關要求
(一)扎實做好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申報工作。請已上報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申報名單的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傳統村落調查登記表和申報PPT文件等申報資料的填報工作,并按照《關于做好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上報申報資料。請市級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督促和匯總各地的申報資料按時上報我廳。請本次沒有申報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的縣(市、區),特別是沒有一個村落列入第一批廣西傳統村落名錄的縣(市、區),再次認真摸底調查,盡可能將具有價值的村落挖掘出來,按時上報;我廳將于近期在廣西主流媒體上公布各地上報情況。
(二)加快編制審批保護發展規劃。請列入第三批中國傳統村落的20個村落加快編制保護發展規劃,力爭在8月前形成規劃成果,參與2015年第二批中央補助資金申報。請尚未通過自治區政府審批的13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在2015年8月31日前將保護規劃報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三)抓好保護發展項目建設。請獲得中央補助資金的23個中國傳統村落做好項目計劃表的上報工作,用足用好300萬元中央補助資金,并于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前上報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直至項目完成。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