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
經查,2015年5月13日,你公司在南寧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標白蒼嶺站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坍塌事故,導致1人死亡。根據南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南寧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標白蒼嶺“5.13”坍塌死亡事故結案的通知》(南安監字〔2015〕58號),認定該項目的勞務分包單位昆明百仲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不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未嚴格實行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承擔主要責任”,同時認定你公司“履行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你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我廳已于2016年1月13日向你公司發出《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編號:桂建處理告字〔2016〕 6號),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要求。
我廳將告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在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作出決定之前,暫停你公司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承攬新的工程業務30日,時間從我廳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之日起計算。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理決定的執行。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09室。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覃 韻,0771—2260298;
李志斌,0771—2260065。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