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8〕139號
韋華章等4名代表:
你們在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六次會議閉會期間提出的“關于擴大在鄉鎮進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試點的建議”,由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交由我廳辦理。結合我廳職能,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我區鄉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進展情況
我區自2008年將鄉鎮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納入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范疇以來,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優先安排邊遠山區、扶貧開發重點地區的鄉鎮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然后逐步鋪開,在推進鄉鎮政府、中小學、衛生院等企事業單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基層引進人才、留住人才創造了一定的條件。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區按照每套40~60平方米的標準,累計開工建設鄉鎮公共租賃住房項目4456個、15.19萬套,其中,鄉鎮政府公共租賃住房項目3092個、10.96萬套,鄉鎮中小學教師公共租賃住房項目852個、1.99萬套,鄉鎮衛生院公共租賃住房項目409個、1.27萬套,鄉鎮產業園區及其他企業公共租賃住房項目103個、0.97萬套,解決了近45萬鄉鎮基層干部、中小學教師、衛生院醫護人員和安排到基層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新就業群體的階段性居住困難,受到了基層的廣泛歡迎。
二、相關政策支持及政策調整情況
(一)政策支持。2012年,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興邊富民行動大會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13號),自治區興邊富民行動大會戰指揮部辦公室出臺了《關于做好廣西興邊富民行動大會戰有關工作的通知》(桂邊指辦〔2012〕1號),要求我區自2012年起將邊境干部、教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納入興邊富民行動大會戰中,通過五年時間的努力,進一步為鄉鎮基層干部、中小學教師、衛生院醫護人員和安排到基層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新就業群體等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政策調整。根據2015年國家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的部署,同時,個別公共租賃住房(如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因經濟周期等因素造成分配入住不及時造成空置問題等實際,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六部門出臺了《關于做好2016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保〔2015〕51號),要求從2016年起,各地原則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加快已建成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入住,并將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計劃由“補磚頭”轉向“補人頭”,對新的保障需求通過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向市場租房等方式來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廳將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實現“住有所居”,確保基層隊伍穩定,職工安心工作。
一是督促各地加快在建項目進度,用好用足相關配套基礎設施補助資金,完善配套基礎設施,推進與項目直接相關的供水、供電、供氣、道路、通信等配套設施盡快建成交付,形成實物量,具備居民入住的基本條件。
二是督促各地系統梳理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情況,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的清退和準入門檻的調整,加大對中低收入群眾和鄉鎮干部職工的住房保障力度,通過資源合理配置解決更多群眾住房困難。
三是對于房地產市場活躍、住房供應充足的地區,暫停新建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鼓勵住房保障對象通過政府發放租賃補貼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也可由政府統一安排購買市場住房方式籌集房源,再統一租賃給住房保障對象。
四是對于房價上漲過快、中小戶型房源不足的地區,將建議各市政府通過自籌資金方式適當安排配建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以有效解決鄉鎮基層干部、中小學教師、衛生院醫護人員和安排到基層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新就業群體的住房需求。
感謝您對我區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