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桂蘭等11名代表:
你們在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自治區政府制定《廣西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的建議”,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由我廳主辦,自治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質監局協辦。經我廳商自治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質監局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你們提出的制定《廣西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的建議我們正在落實。
一、我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開展情況
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該項工作,2017年,自治區主要領導先后對城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我廳認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見。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要求,我廳起草了《關于加快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
(一)認真開展前期調研工作。2017年4月至8月,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牽頭,我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質監局、廣西消防總隊、廣西調查總隊等單位共同組成調研組,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開展了課題調研,并到區內的南寧、柳州、河池市和區外的廣東省及廣州市、四川省及自貢市開展了實地調研。根據調研情況,我廳形成了《廣西既有多層住宅建筑電梯改造工作調研報告》,在征求調研組各參與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于2017年9月20日報送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最終形成調研信息報送自治區有關領導。
(二)起草有關政策文件。2017年12月,時任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對調研信息作出批示,我廳立即著手起草《關于加快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并進一步開展了實地調研,同時征集有關廳局意見。2018年1月,我廳將《指導意見》(初稿)面向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征求意見,并在此基礎上于1月29日組織自治區有關廳局對《指導意見》(討論稿)進行專題會議研究。4月9日,我廳將《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有關廳局以及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我廳廳務會審議通過,我廳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已于近日將《指導意見》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
《指導意見》起草期間,我廳先后多次向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領導進行工作匯報。《指導意見》起草以依法依規、簡化便民和加快推進工作為原則,針對加裝電梯中存在的業主意見難以統一、費用難以籌集、審批手續復雜等3大主要問題,充分綜合吸收了22個區外省、市的政策措施,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明確。一是簡化申請條件協調業主意愿,妥善解決業主矛盾,做好宣傳調解工作;二是多管齊下支持業主籌措資金,鼓勵社會投資;三是大幅簡化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相關技術審查標準適當放寬;四是明確電梯安裝、檢測、驗收、維護保養建設要求,保證質量安全;五是明確保障措施加快工作推進,以試點帶動全面推進,并加大宣傳、協調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廳將積極跟蹤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指導意見》情況,根據審定意見及時修改完善,爭取盡快出臺《指導意見》,為各地推進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提供依據。
感謝你們對我區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