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根據有關工作部署, 2018年8月14日~24日,我站在2018年第二次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督查中開展了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檢查共覆蓋14個設區市和36個縣(區、市),共抽查工程98個,檢查塔式起重機81臺、施工升降機36臺、物料提升機38臺。其中,現場起重機械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工程有44個,占檢查工程總數的44.9%;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塔式起重機 28 臺,占塔式起重機檢查臺數的34.6%;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施工升降機11臺,占施工升降機檢查臺數的30.6 %;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物料提升機18臺,占物料提升機檢查臺數的47.3%。本次檢查的主要內容為: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除、使用運行、維修保養和日常檢查情況;施工、監理、安裝、產權(租賃)等起重機械安全使用責任單位的履職情況。同時,檢查組還對各在建工程現場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抽查,并就檢查中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令工程各參建方進行整改。
檢查結果顯示,我區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管理形勢可控。檢查中部分項目能按《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66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定》(桂建質[2015]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政府令124號)的要求對起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管理,但部分項目現場起重機械設備的運轉和安全裝置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參建各方項目負責人履職狀況不理想,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資料有待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職責履行方面
1.有的項目起重機械設備未進行安裝檢測合格即投入使用,如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玉林市恒大悅龍臺項目,現場檢查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均未經安裝檢測及驗收合格但已投入使用。
2.部分項目起重機械設備第三方檢測過期,未及時進行年度定檢,如廣東建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富川桂北商貿中心項目6#樓及酒店(含連廊),現場檢查的3臺塔式起重機檢測報告均超過有效期。
3.部分項目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無上崗操作證件,或項目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操作證件過期或無效,如廣西銘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羅城鳳凰寨龍翔苑(5#、8#、9#樓)項目,現場物料提升機司機無特種人員操作證件。
4.有的項目未編制起重機械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未審批通過但現場已安裝使用,如瀘州太昌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田林縣御景龍庭1#、1A#、2#、3#、10#及地下室項目,施工升降機安裝專項施工方案未報監理審批通過但現場已經安裝使用。
5.部分項目起重機械日常檢查、保養不到位,檢查記錄與現場情況不符,日常及定期檢查流于形式。如廣西恒寧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大新縣冠林大酒店·冠林佳園項目,現場檢查的施工升降機除了防墜安全器檢測報告外未能提供其它任何資料。
6.有的項目起重機械設備未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使用登記備案但現場已完成安裝并投入使用,如廣西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環江城市綜合體(3#酒店)項目,現場檢查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均未辦理使用登記備案但現場已投入使用。
7.部分項目起重機械設備未按要求錄入廣西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系統,如東莞市建安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欽州光大·天驕御景3#樓項目,現場檢查的塔式起重機未在廣西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系統錄入起重機械信息。
(二)安裝、運行方面
部分項目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未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使用說明書進行安裝, 安裝存在不規范行為。日常維護、保養檢查流于形式,致使機械的使用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具體問題如下:
1.塔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距離高壓線安全距離不足,且無相應的防護措施;塔機附著桿角度與附著方案不符;塔機起重量限制器、回轉限位失效;變幅小車鋼絲繩繩夾數量不夠,小車滑輪破損嚴重;塔身標準節連接螺栓選擇錯誤,有效長度不足;附墻框與附墻桿連接銷軸用焊條替代開口銷;標準節內撐桿未有效固定;休息平臺設置數量不夠;未搭設司機通道;基礎積水。
2.施工升降機。施工升降機吊籠控制操作臺急停開關失效;傳動板與吊籠連接銷軸開口銷用鐵線代替;吊籠籠頂維修限位開關失效用鐵線捆綁固定;吊籠前安全門機械連鎖保護裝置失效;樓層上人通道未設置防護門,通道兩側未設置安全防護欄;未安裝樓層呼叫裝置;無限載人員數量和重量的限載標識;有的項目施工電梯防墜器達到報廢年限。
3.物料提升機。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超過30米,安全裝置不符合JGJ88-2010規定的安全要求;聯動安全裝置失效;無專用控制箱;曳引機、配重處無圍擋防護;樓層未安裝停層防護門;未按《關于加強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桂建質[2007]28號)要求安裝“一視頻兩聯動”裝置。
三、整改情況
對受檢工程存在的問題,檢查組已建議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責任單位發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對部分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項目,予以全區點名通報批評,并將這些項目列入“嚴管工程”名單,加強日常的檢查和動態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對起重機械設備的日常監管力度,保證本轄區內一年至少組織一次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可采用隨機抽查的方式對現場起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確保隱患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對安全隱患反復出現、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移交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相應的處罰。
(二)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組織本轄區內各相關企業學習國家、地方的起重機械設備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提高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意識;組織相關企業對往年區內起重機械設備事故的案例進行學習,督促各企業深刻吸取起重機械設備傷亡事故教訓。
(三)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督促本轄區內各在建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認真履行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職責,認真審核安裝單位資質、人員資格、安裝方案及相關資料,監督安裝單位及維保單位責任的落實;同時督促施工單位注重配備項目部起重機械設備專職管理人員,專職管理人員要做好日常檢查,及時反饋各項缺陷并組織安裝單位進行整改,完善相關影像資料歸檔工作,保持長效管理。
附件:現場起重機械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工程一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