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0〕29號
廣西大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關于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武華大道供水加壓站項目無聲破碎劑靜力爆破計價問題的函收悉。根據該工程建設各方在協調會上反映意見及有關資料,答復如下:
該工程泵房和吸水井基坑深度為6和9米,清水池邊坡高度為17米,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專家論證,明確了基坑石方開挖不宜采用烈性炸藥和其它高振動開挖方法。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三方根據專家意見一致同意采用靜力爆破施工方案。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GB50854~50862-2013)規定,房屋建筑與裝飾裝修工程中的石方工程(編號010102)及市政工程中的石方工程(編號040102)清單項目僅適用于非爆破方式開挖的石方,涉及爆破方式開挖的石方工程應執行爆破工程專業清單。因該工程石方開挖工程量清單僅有010102003001、040102003001兩個清單項目,未列有靜力爆破方式開挖的石方工程量清單項目,故靜力爆破石方開挖無相同或相似清單單價執行,其綜合單價應按合同約定的新增清單計價方法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