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起重機械設備(以下簡稱起重機械)出租、安裝、拆卸、使用、維修保養和檢測等行為,加強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管,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管明確工作要求如下,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加強起重機械的產權備案管理
(一)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受理轄區內起重機械產權備案時,產權單位應當在廣西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起重機械管理系統)完成信息登記。
(二)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轄區內已辦理產權備案的起重機械進行抽查,發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拆除,并由原備案機關注銷其產權備案:
⒈ 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⒉ 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⒊ 現場使用的起重機械與其檔案信息、標識信息不一致,或其檔案信息、標識信息缺失的。
(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通過起重機械管理系統對轄區內起重機械出租單位實行動態監管,對于不滿足要求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完成整改的,暫停其在起重機械管理系統中辦理業務。
二、加強起重機械從業人員的監管
(一)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人員必須與安裝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方可從事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工作,在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前,需將安裝、拆卸、頂升加節告知書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
(二)起重機械司機和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應當與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三)現場作業的每個塔式起重機作業班組最少需配置1名塔式起重機司機和2名起重信號司索工,原則上每個塔式起重機作業班組每日累計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
(四)在將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的信息錄入管理特種作業人員信息系統前,應當對其操作資格證書進行核實。
三、加強起重機械從業單位安全監管工作
(一)建設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首要責任,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以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出租單位簽訂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出租單位對起重機械的維保義務。
(三)監理單位應當嚴格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起重機械各專項施工方案,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嚴格執行旁站制度,參與安裝、頂升加節驗收,并檢查起重機械日常維保工作。
(四)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應當及時將起重機械主要零部件的維修保養和更換記錄等上傳至起重機械管理系統。
四、加強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過程的管控
(一)起重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時,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當對起重機械及其配件進行全面檢查,核驗產權備案資料與實物的一致性。起重機械標準節、附著裝置和主要部件應當具有可追溯的永久性標志。
(二)起重機械安裝、頂升加節后,安裝單位作業人員應當及時把關鍵節點自檢相片及自檢結論上傳至起重機械管理系統。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起重機械進行安裝檢測或定期檢測,并將檢測合同上傳至廣西建設工程檢測監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檢測監管系統)。
(四)檢測機構的檢測人員應當通過“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微信公眾號進行身份驗證,并將現場檢測照片上傳至檢測監管系統。檢測機構應當在起重機械檢測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檢測報告。
五、確保起重機械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真實有效
(一)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出租單位應當參加起重機械的安全檢查,并負責起重機械的維修保養。參與起重機械維修保養的人員,必須受聘于該起重機械的出租單位。
(二)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應當按月將經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確認的起重機械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記錄、照片上傳至起重機械管理系統。
(三)禁止在起重機械上安裝使用已達到使用年限的零部件。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所屬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可通過購買技術服務的方式,聘請具有專業技術能力的單位和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
(二)加強行業協會能力建設和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規范行業秩序,建立行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等方面的作用。
(三)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