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4〕9號
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
你單位關于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整體搬遷項目1#醫療綜合樓工程材料價差調整問題的咨詢函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根據該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11.1條:“若本工程材料由于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比2020年第6期《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桂林市公布價格相差±5%(含5%)以上時,主材料價格可以進行調整(材料價格以合同施工期間內《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桂林市平均價格為準),其余材料不做調整。調整方法……”約定,合同已經明確約定工程材料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調整方法,但對允許調整的主要材料設備的具體種類約定不明。由于該工程施工工期較長,施工期間部分材料價格上漲幅度較大,為保障該工程的順利實施,建議發承包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關于加強建筑工程材料設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防范的指導意見》(桂造價〔2022〕3號)精神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明確允許調整的材料設備種類,合理分擔風險。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