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08]36號
各市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建質〔2006〕192號)和《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建質〔2008〕19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強我區建筑節能標準的實施,保證建筑節能效果和質量,推動我區建筑節能工作的全面開展,現結合我區的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區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管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設區城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用建筑節能工程管理、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專項驗收資料審查工作。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負責所管轄范圍內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二、民用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應按《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建質〔2008〕19號)執行,驗收的程序和組織應符合《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節能工程驗收暫行規定》(桂建質〔2007〕23號)的要求。
三、民用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使用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廣西版配套表格(另文下發),并按該套表格要求收集整理驗收資料。有變更的尚須提交設計變更文件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重新審查報告。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禁止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四、《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監理單位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設計單位設計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中必須包含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情況。上述5個報告的格式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桂建質字〔2001〕13號)。
五、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專項驗收資料。
六、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專項驗收資料包括:
(一)《單位(子單位)工程建筑節能概況表》;
(二)同建筑節能有關的設計圖紙(備案后退回建設單位)、節能計算書等資料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節能審查報告(包括設計變更后重新出具的節能審查報告等);
(三)《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四)《建筑節能推廣應用產品、可再生能源使用統計表》。
七、建筑節能分部工程專項驗收資料未經審查合格的,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該建筑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無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房屋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八、有關附件請登錄廣西建設網(http://www.yytby.org.cn)的“文件通知”欄目或廣西建設科技協會網(http://www.yytby.org.cn/gxjskjxh/)的“表單下載”欄目下載。
九、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建筑節能專項備案的資料,按照《關于加強全區建筑節能統計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08〕29號)的要求,及時匯總統計,并按季度向我廳上報各地建筑節能統計資料。
十、各地在實際工作中要注意總結經驗,對出現的新問題要及時反饋到我廳科技處。聯系人及電話:農永亮,0771-2260042,電子郵箱:gxjstkjc@foxmail.com
附件:⒈《單位(子單位)工程建筑節能概況表》
⒉《建筑節能推廣應用產品、可再生能源使用統計表》
⒊《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