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規園字[2004]32號
各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主管局及管理機構:
為做好我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檢查評比,迎接建設部的抽查和總結表彰工作,根據我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做好2004年度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檢查和總結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桂建規園字[2004]3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和部署,我廳將對我區三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綜合整治情況進行分組檢查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三個檢查小組,按《全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情況檢查驗收工作方案》(附后)的要求進行交叉檢查和驗收。
二、各組集合、出發時間、車輛安排等事宜由各組組長自定。
三、各受檢單位,要按《通知》要求,準備好綜合整治情況自查報告,相關照片、光盤,填寫評分表,屆時向各檢查組匯報,并做好迎檢相關工作。
四、各檢查組在檢查完后,將各景區檢查的相關材料及工作小結一并交回我廳規劃園林處,以便及時匯總情況上報建設部。
附件:全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綜合整治情況檢查驗收工作方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00四年十月十二日